从佛教徒观点谈堕胎 ◎比丘尼 释恒云
(以下内容原载《智慧之源》第219期,欢迎转载!)
(原版)编按:“众生平等”是佛教教义中最基本的观念;因此,佛教徒以护生、吃素来表达对一切有情生命的尊重。对于任何情况下受孕成胎便已存在的人类生命,佛教徒更是重视胎儿生存的权利。本文以佛教的慈悲、因果观点,说明佛教对“堕胎”的看法,期望大众能藉此瞭解“堕胎”的真相和本质,从根源上避免造成“杀生”的恶业。
用慈悲、忏悔心,接受畸形儿
■问:若是孕妇照超音波后,发现肚里的胎儿是畸形儿,如蒙古症之类的;请问可否因此堕胎吗?
答:堕胎在杀戒里面,是属于杀胎,仍犯杀人罪,五戒相经笺要云:“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所以基本上,如果是流产,或是胎死腹中,因为这是胎儿的生命自然结束的,所以不算犯杀戒。可是如果是刻意去堕胎的,这就犯杀戒。
■ 问:可是父母抚养这样的孩子,不是一辈子很辛苦吗?
答:的确很辛苦,可是这都有一种因缘果报在里面。因为有问题小孩子来投胎,是跟这父母有缘。所谓“夫妻原是宿缘,善缘、恶缘,无缘不来。子女原是宿债,讨债、还债,无债不来。”孩子来投胎,这跟父母之间,要三缘成胎,父缘、母缘,还有什么?自己的缘。《楞严经》上说:“同业相缠,合离成化。见明色发,明见想成;异见成憎,同想成爱。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故有因缘,生羯罗蓝、遏蒲昙等。”“同业”,是自己所造的业里头,和父母的因缘相同。因为同业,互相生出一种情爱,就如胶似漆缠到一起了,互相摆脱不开,而有了胎生、卵生、化生、湿生。
人来做人的时后,是第八识最先来的;死的时候,第八识最后走。识一走,身上就凉了;识没有走,身上还不会凉的。所以说“去后来先做主人”。
人死后到投胎这段时间,这第八识的识,就是“中阴身”,又叫“中有身”。中阴身看什么都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他(她)和哪一个父亲、母亲有缘,有父子、母子的关系,也就是有一种相同的业报,不论距离千里万里,当父亲、母亲在那儿行淫欲,他(她)就会看到那儿有一点点光;他(她)无明一动,这时,就有一股如吸铁石般的力量,无论多远,都会把他(她)吸过去,就来投胎了!这叫“流爱为种,纳想为胎,交遘发生,吸引同业。”
受胎后的第一个星期叫“羯罗蓝”,意思是“凝滑”,就是凝结成牛奶似的东西。第二个星期叫“遏蒲昙”,就是由凝滑,变成一种疱形了。以后就逐渐行成身形了。
“十二因缘”中说“无明缘行”,无明就是男人、女人生出一种爱意来,然后就有房事。“行缘识”,有了两性行为,然后就有一种识,这就是“纳想为胎”这个识;这时候,就是中阴身投胎了。也就是说,这时就有生命了!所以孩子和父母间都有一种特殊的因缘,即使是蒙古症的子女,也都有种特别的业缘必须要了。
以前没有超音波,受什么胎,都生下来。现在有超音波一照,喔,是蒙古症,就把他拿掉!以为是拿掉日后的烦恼。其实,通常这种缘,不是一个好缘来的,但是你必须要了它,如果父母不了它,又把他杀了,这就会更增加彼此之间的恶缘。这恶缘,或许来世的时候就更厉害,如《楞严经》所提的“十二类生”中,有一种众生叫做“非无想”,这种众生并不是没有思想,而是思想不正常。譬如枭鸟生出后,就会把妈妈吃了,用妈妈的血肉来养自己。为什么牠要吃妈妈呢?因为在过去生,牠们有很深的怨仇,例如恩将仇报,过去子是母的恩人,可是母或许用种种方法将他弄死,让他死不瞑目,又没有办法诉冤,所以他这一世生为其子,就要把妈妈吃掉。诸如此类,这其中都有一种的因缘果报。可是世间上的人不明白因果,所以以为有问题的胎,就可以堕掉;这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基本上这一种胎,不应该堕掉的,而是要了了这种业缘。
汝负我命,我还汝债
■ 问:女孩子被强暴有孕了,可不可以堕胎?
答:这种情况令人非常同情。但是,这都有一种因果的关系。最好能够让这个女孩子了解,既然她有一种这样的因果,就把孩子生下抚养长大。当然,这个女孩子的一生可能要受很多辛苦。可是从因果的角度来说,是比较妥善的方法。
堕胎,在目前的社会已是一件泛滥之事,我讲讲几则真实的故事,以为警惕。一九八二年上人到马来西亚弘法时,有一个女孩子犯了很严重的癌症,癌细包已经侵袭到她的骨髓里去了,长到她的背部、她的肝、她的手、她的胸,身上长了一块一块的瘤肿,而且在脑部也有一个大瘤,她的脚在一年前,因为癌症,已经被割断了。她在绝望中向宣公上人求救。
上人一看到她,就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跟他发生关系?”结果诚如上人所问,她还是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男朋友有了孩子,因为要在中学考试,并且已经被爱瞎了眼睛,就在男朋友怂恿下,连续堕了两次胎,接着就患了癌症。她很诚心的在法会中,向大众发露忏悔,很快病情就好转了,当晚就能安然入睡,毫无痛楚。上人告诉她必须斩断情根,不可再做任何染污行为,待病情真正好转,可以到万佛城修行。她也欢欢喜喜的答应。
可是,上人回到万佛城后,她一直都没有来。直到有一天,突然收到一封她发来的电报,说数日后,就要到万佛城了。来的时候,她已经病得非常非常严重,无可药救了。为什么?因为她不能守住诺言,和男朋友还是藕断丝连,不能守身如玉,所以病又找上她了。虽然经过群医抢救,还是不治;当时万佛城四众弟子也专诚为她举行两次地藏七,但是她的杀业太重了,累劫冤亲债主缠绕,数星期后,与世长辞了。
还有一个实例,有个居士,提到他妈妈癌症要往生前一段时间,举动行为变成三个人似的,一下变成小男孩的样子,一下又变成小女孩的样子,一会儿又恢复她原来的样子;变成小女孩时,还会跟他撒娇。原来他妈妈过去堕过两次胎,一个男的,一个女的;现在他(她)们来找“妈妈”了,附在“妈妈”身上。所以世间上大家都只看到“果”的一面,没有看到“因”那一面。
我们想想看,子女出生以后,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呵护得无微不至。那胎里的孩子,也是自己的子女,怎么忍心把他(她)杀了呢?这样,即使是善缘来的子女,也变成恶缘,变成仇了,变成“小鬼难缠”。
在《楞严经》中提到,“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如其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这是说众生之间,若是钱财方面的负债,无论是以人身或畜生身,或这一世或来世,或是用钱物,或用劳力,互相扯平,偿还够了,彼此之间的业就了了。这默默中虽然没有人一定主宰,但是因为是业力的关系,彼此都不想吃亏,所以绝对不可你占我便宜,我占你便宜的,一定要公平才会自然停止的。
可是如果是命债呢?在彼此结怨的中间,或者把对方杀了,或者吃对方的肉。那你吃我的肉,我就杀你的身;我吃你的肉,你又杀我的身;就像轮子转来转去,没有停止的时候。除非得到楞严大定,或者有佛出世,给解除这种的罪业的相;然后双方互相都知道了,不再造业,这才能停止。不然,这种血海深仇,是很难平息的。难怪宣公上人说:“我要劝大家不要再堕胎了,你想想看,一个生命还没出世,就成冤魂,到处是要命的小鬼,你说社会会安宁吗?这些小鬼需要不贪财、有道行的人才能超度,小鬼难缠啊!很难办的,到处是罪业,你说能安宁吗?”
如是因,如是果
■问:我的亲友是妇科医生,若孕妇有经济上的困难或孩子过多等,可以为她堕胎吗?
答:约三十年前,我还没有出家的时,在报上看到一篇文章,这是一位护士写的。她提到在她上班的医院,年轻的护士不敢去值晚班,为什么?因为在二楼的堕胎手术室,晚上常常传来婴儿的哭声,所以她们都吓得不敢值晚班。可是,她因为家庭的关系愿意上晚班,因为这样可以照顾家庭,对她比较方便;还有她的胆子比较大,所以她就去当夜班的护士。怎么样呢?医院二楼的手术室,在晚上没有人时,的确常常有孩子的哭声传来。她也见怪不怪,继续值她的晚班。
有一天,当她要下班时,也就是清晨,来了一个快要临产的孕妇,看起来很忧心的样子。等到她来值晚班时,知道那妇女已经生下孩子,可是难产死掉了,父亲也没来,孩子就放在育婴室里面。她不知道什么因缘,就不自觉特别去照顾那个孩子;可能是怜悯孩子没有妈妈吧!照顾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天,当她来上晚班时,白天班的护士告诉她,今天那个爸爸来把孩子带走了。孩子带走了以后呢,当天晚上,因为值晚班,有时会不自觉打瞌睡,朦胧间这位护士就看到那难产死了的妈妈来了,对她说:“谢谢妳帮我照顾这么多天的孩子,我真的非常感谢妳,我也会帮助妳照顾其他的孩子。”从那天晚上起,她去值班的时候,二楼的堕胎手术室,都没有婴儿的哭声再传来了!
你说,没出世的胎儿没有灵性吗?他(她)只是一块肉吗?割下来的肉是死肉;我们人身上也都有肉,是什么使我们身上的肉活动,变成我们生命的一部份呢?那把肚里的骨肉割下来,随着这块肉成长为人的灵性该怎么办?他(她)会不会成为灵界的流浪儿,他(她)要去找谁讨这笔债?
有一个女子,因为年轻不懂事,读书时曾到过一家医院堕胎,当时胎是堕了,身心的伤痕却难以平复。几年后就在这家医院前面,她去堕胎时经过的十字路口发生车祸。所以,堕胎这件事,对母亲与胎儿无论是身、是心都是伤害!
有一天,有个居士带着她妇产科医生的先生,到道场来,为什么?这位医生患癌症,希望藉着佛菩萨的力量来帮助他。他告诉我,他很注重健康的,每天运动以保持健康,不知道为什么会患癌症。其实,社会上堕胎的风气炽盛,身为妇产科医生更不能不慎!医生的职责是“济世活人”;帮人堕胎,正与“活人”相违。种什么因,结什么果。
“业”,是我们天天造的;“因”,是你偶而做这么一次,这因种了,将来结这果。如春天播种子,这种子种下去,等秋天才可收成。由种下到结果,这叫“种因结果”。这个“业”,就是从春天到秋天这段时间,中间经过所发生的事;也就是你常常做什么,这就叫“业”。拿前面的例子来说,年轻的女子去堕一次胎,这就是“因”;妇产科医生常常帮人堕胎,这就是“业”。这个业,你随时做,有可能随时就受报的,做善就是善业,做恶就是恶业。
梵网经菩萨戒云:“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所谓“自杀”,就是自己动手结束对方的生命;也包括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教人杀”:自己虽然不杀,但教人杀,如当面劝人行杀,或派人到别处行杀,这样和自己杀死,罪是一样的。
谈谈“教人杀”的实例,在八○年代,有一位经理级的先生,远从东南亚来到万佛圣城向上人求救,因为他身患癌症。上人让他在圣城的万佛宝殿中,在十方诸佛菩萨及四众前发露忏悔,以挽救他的罪业。他提到他因口所犯的恶业,惨无人道的吃众生肉,如吃猴脑、鹅掌等。接着,上人问他:“你杀过人吗?”他说:“绝对没有!除非我喝醉开车,不知道撞死人。”上人又问:“那你太太呢?”“唉呀,我想起来了,我曾叫我太太堕胎!”所以,这些生命都来和他讨债了!因此,有人问你堕胎好不好?应该劝她不要堕胎。不要说:“若有困难,就把孩子拿掉吧。”这是教他杀。
你持戒,有持戒的功德;破戒,有破戒的罪业。可是在因果上来说,不管有没有受戒,因果都是存在的,杀胎的这种过失,因果上默默中都要互相论对的。曾见超度牌位中有同一个妈妈超度十几个未出生的胎儿,看得令人触目惊心,这身上有多少条生命呀!人的无知,造成无知的未来;无知的未来,让人更无知;就像滚雪球似的。
省思与观念的调整
■问:请问法师对九月是堕胎月有什么看法?
答:这是十几年前,一位广播员问我的问题。当我不明白为什么九月是堕胎月?广播员回答说:“因为学生放暑假,所以很多两性的事情发生。有孕了,学生九月要回到学校上课,就去打胎。”那么,十几年前风气就这样,现在更不用说了。
这件事说起来,其实大家都有责任──
(一)从饮食来说:
人应该吃人乳,但现在的孩子大多是饮牛乳长大的;牛是兽,兽有兽性,用兽的奶来养大孩子。断乳以后,又是大鱼大肉、甜点、油炸食品。用这样的饮食来养孩子,孩子或许看似快高长大,生理成长得快,但没有真正健康的基础,同时欲念也重,心理的成熟度够不上生理的成长。
(二)媒体的泛滥:
在我们享用科技的方便时,风气所及,年轻的一代更是在媒体的泛滥下失去保护,不懂洁身自爱。
(三)从教育方面来说:
教育是要教人“明理”,不是“名利”。但现在的教育反行其道,年轻的一代受不到道德教育的滋润,就像没有根一样,随波逐流,失去做人的基础。
所以增欲的饮食、导欲的媒体、教育的错向……,学生自然很容易恣纵欲,任所欲为,堕胎月就出来了!若能改善教育、饮食,省悟科技带来的负面作用,提升道德观念等等,想必日后根本没有“堕胎月”这个名词!
结语
带给大家正确的知见,就是行持佛法
有一次,我参加一个会议,主题是:“佛教对社会的参与影响”。我个人觉得,用佛法来改造人心,这就是最大的影响!拿我出家人的身份来说,我不觉得我一定要去外面做一些事情,这样才能帮助社会。而是,如果我们能把正确的观念带给大家,让大家有一个正确的观念,再去影响他人,互相影响而有正确的观念。就像现在我们谈到堕胎的问题,这是社会上已存在的一个严重事实。如果大家有正确的观念,你再带给别人正确的观念,那就会帮助很多的生命。所以,带给大家正确的知见,这就是行持佛法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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