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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谤法——作者:《地藏论坛》刘欣 版主(二)

发布时间:2019-11-14 10:05:21作者:药师经在线网

何谓谤法——作者:《地藏论坛》刘欣 版主(二)

附一:关于“法师”这个词。

【法师(梵dharma-bha^naka,巴dhamma-kathika)】

经典上的含义和我们说的不同,现在社会上法师特指出家众。在经典中法师不是这样。

指常修梵行通晓佛法,且能引导、教化众生修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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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文句》卷八(大正34·108b)︰“法者,轨则也;师者,训匠也。(中略)皆以妙法为师,师于妙法自行成就,故言法师。”

《释氏要览》卷上引述《杂阿含经》(大正54·260b)︰“何名法师?佛言︰若于色,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名法师;若于受、想、行、识,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者,名法师。”

《法华经》卷四〈法师品〉载,可分为受持、读经、诵经、解说、书写等五种;此称为五种法师

附二:五种法师,指五种弘通经法的法师。

乃依《法华经》卷四〈法师品〉所云(大正9·30c)︰“若复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于此经卷敬视如佛”而来的。即:

(1)受持法师︰信受忆持如来言教而不忘者。

(2)读经法师︰正心端坐,眼观经文,口宣句读者。

(3)诵经法师︰习读已熟,不须对文自然而诵者。

(4)解说法师︰能分明解释圣教之义而训授人者。

(5)书写法师︰能书写广传经文而流通大法者。

《法华文句》卷八(上)云(大正34·108b)︰“法者,轨则也,师者,训匠也。法虽可轨,体不自弘。通之在人,五种通经皆得称师。举法成其自行,皆以妙法为师。师于妙法自行成就,故言法师。又五种人能以妙法训匠于他。”

法师不分出家在家,凡依照经典宣扬正见者即是。

附三:刘欣版主几个观点:

1/ 怀疑一部经为伪经,本身需要的是正见的基础。没有正见,如何判定。所以有人怀疑经典是谤法,有人怀疑不是谤法。关键在于是否能够依据世尊的教导做。因此,你要是怀疑《楞严经》这样的经典,定是谤法(因为《楞严经》是正见的基础)。

言论见解可以说,没必要说什么人。守不守戒律是人家的事,不能说。

存有疑问,不是谤法,没有人能够毫无疑问。疑问归疑问,以疑问来质疑经典就是谤法了。

2/ 哪个人说法是否如法,我们要具体提出他怎么说的,经典怎么讲的,不如法的地方在哪里。这不是谤法,这是世尊曾经教导过,应该做的第一大教法。事实上我们介绍的这段经文中,谤法并没有包括对于见解的明晰讨论。您可以看看,经典中并不禁止对某个见解是否如法的讨论

但是有一点,这样的讨论我们尽可能是对事不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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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那已经造下谤法罪的人该怎么办呢?注定不能生极乐了吗?谤佛罪能灭吗?

首先要忏悔。其次,要尽力挽回影响。

想要灭掉毁谤大乘佛法的罪业,那就去弘扬大乘佛法;想要灭掉诽谤正法的罪业,那么就把世尊对谤法的开示,对大家广而告知

看到这段经典陈述之前,也犯过里面讲的错误。只能是尽力向大家转述这段开示,作为弥补。忏悔。

这就好像要是从前诽谤过佛法,现在知道不对了,忏悔,唯有尽力宣扬佛法才是补偿的方法。这叫从哪里摔倒,从哪里爬起来。

4/ 果真是在讨论经典,或许开始会有错误,这是学习的必然过程。但肯定会逐步接近经典的原义。怕得是认为即便引用经典也可能破坏佛法,干脆就不要引了。这就等于说,即便学习佛法还是有可能走入歧途的,干脆不要学了。这是最为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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