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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门教授习定论》要义

发布时间:2019-10-11 10:06:13作者:药师经在线网

一. 序言

学习目的

世尊于菩提树下顺逆观十二缘起而睹明星成正觉以后,自波罗奈国鹿野苑为阿若。憍陈如等五比丘初转四谛法轮,直至于拘尸那城娑罗双树间灭度之间,所说一代圣教——浩如烟海之三藏教典,其总纲莫过于戒、定、慧三无漏学。故经云:“摄心为戒,由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也。”又《瑜伽师地论》(第二十八卷)云:“所趣义故,最胜义故,名为增上。云何所趣义?谓为趣增上心而修净戒,名增上戒学:为趣增上慧而修定心,名增上心学:为趣断烦恼而修智见,名增上慧学。……云何最胜义?谓若增上戒学,若增上心学,若增上慧学,唯于圣教,独有此三,不共外道,如是名为最胜义故,名为增上。”

为此,定学能成为三无漏学之一,可见其意义非常殊胜伟大,而《六门教授习定论》(为方便起见,以下简称本论或《习定论》)作为修习定学之重要论著。可谓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此论是释尊灭度九百年间,无著菩萨造三十七颂,以分六门而教授习定的要义。与此同时,篆论千部,弘宣盖远之世亲论师则释论三千多字,发起良多,至于标揭义门,训剖名相,文略事广,词微理明,实为诸有情依此六门而修定,从而舍离烦恼,悟证世出世间定而得涅槃解脱的重要开示。

大唐三藏义净法师留印经三十余国,历二十五载,回国后,译出此论,其文辞流畅,使人有一气读尽之妙感,且收入《大藏经》,世少弘扬,故谨依论,唯为自学,匪利足人。故望真学佛者,切莫等闲视之。

学习要求与方法

1、 读甚至背诵颂文,对名相、概念、术语等若有不明者,应及时查阅《法相辞典》及《佛学大辞典》等法相名词工具书。

2、 在熟读背诵颂文的同时,还须进一步将每一颂释之主体思想、精神实质,进行归纳总结,深入细研,以便学以致用。对于重要或难懂处,应反复阅读,反复思维。同时,也可以勤作记录,在晚间休息时,应独处空闲,本着“温故而知新”来“反省自我,回光反照”。务须日日正思正见,天天推陈出新,终必得大受用。

3、 明了本论的修习次第,并通过对本论的学修,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实践。

总而言之:通过对本论的研习与潜修,力求以“学习十诀”之标准来要求自己,锻炼自己,成熟自己。然后以闻思修三慧学之次第来修学。(学习十诀有:勤——业精于勤、恒——持之以恒、序——循序渐进、博——博览群书、专——专心致志、问——不耻下问、温——温故而知新、求——好求胜解、记——勤作笔记、用——学以致用。)故希学人亦应珍重,谨遵笃行。

二.本论的结构与内容

(一) 题解

六门谓意乐(求解脱者)、依处(积集胜行资粮)、本依(于住勤修习,即所缘境)、正依(得师资、所缘、作意三种圆满)、修习(依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等三定修习“有依”)、得果(修奢摩地他、毗钵舍那的修定人)等。此六门于论文中详加阐发,故唯例举之。

教授:关于修行学事止观相应,自所经历,善知识印证者,符合教理者,本宗经纶宗旨,及得乃至能作契入行之决定次第,又谓从尊重,若似尊重,达解瑜伽轨范亲教,或诸如来,或佛弟子,所闻正教,即如其教,不增不减,教授于他。(出自于《瑜伽大论》)

习,谓修习。定义有如下四义:

1.梵语三摩呬多,毕言为等引,等谓远离心之掉(掉举)沉(昏沉)而保持平衡,乃身心俱安的状态:引谓乃由自力引起之意,若能修此定,则离诸烦恼,而引发胜妙功德;

2.三摩地、三昧:意译为等持,又作正心行处,能修此定,心则端直,安住一境而不动,即心平等摄持之意;

3.三摩钵底:意译为等至。能修此定,正受现前,发大光明,庆快殊胜,处染不染,无有退转。即已至身心平等之意;

4.奢摩他:华译为止、正受。谓止息诸根恶不善法,能灭一切散乱烦恼。即离邪乱的想念,止心寂静之意。另外还有心一境性。即心所缘境时如如相应,相应无乘。(此名义出自《了义灯》)

论:属三藏中阿毗达磨(论藏)所摄。论有两种形式:

1.依据佛说精神,将众多经纶中法义内容进行综合整理、分析、抉择,而不局限于某一部经纶的,称为“宗经纶”,梵名“阿毗达磨”。如《阿毗达磨俱舍论》等;

2. 直接解释某部佛经的章句,开发此经的深隐意趣,称为“释经论”,梵名“优婆提舍”。如《无量寿经优婆提舍》。本论虽表面之论题与《阿毗达磨俱舍论》之名不同,则不属于“阿毗达磨”之范畴,但实为摄持散见于各部经典中的法义,而予以综合整理,组织成为一体系完整、论述精详之修习禅定的教理体系与修学次第。故本论在形式上属于宗经纶。

总之:正如《吕澂佛学论著选集》p1069云:“此六门即概括定学之本末,前四为定之依因,后一为定之效果,第五乃属正宗,专谈定之修习。其于定学,可谓详备矣。”故谓真学佛者,对此不可不特别重视。

(二)对本论的注释

甲初 明造论本

“今欲利益一切有情,令习世定及出世定,速得舍离烦恼,而述此方便”。此谓最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无著菩萨造颂之意趣与宗旨。正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云:“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甲二 总明六门 分七:乙初,总标六门名;乙二,明求解脱者;乙三,明积集;乙四,于住勤修习;乙五,释圆满;乙六,释有依;乙七,明修定人。

乙初 总标六门名

颂曰:

求脱者积集,于住勤修习,得三圆满已,有依修定人。

此颂释总标六门之名义及其修学次笫。

作为真学佛者,其修学佛法之根本意趣是为令我等沉醉且迷恋于生死苦海中之一切有情断烦恼而出离解脱。而欲断烦恼,得出离解脱者,应首具积集殊胜圆满的解脱资粮。而胜行资粮是依所缘境而得,所缘境何故能使胜行资粮积集直至圆满?以诸法事相而言:应当明了世出世间染净因果规律,从而以大悲住世而度化众生,使得积集无量福德,此谓方便般若的具体体现;从诸法实相而论:要通达诸法皆如梦幻、无实法可得,亦实无众生可度,故而观空遣相破执,从而达到圆证二无我理,则能积集无边智慧,此谓实相般若的真实义理。这样方能获得师资、所缘及作意的三种圆满,依有寻有伺、无寻唯伺、及无寻无伺等有依而潜心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直至圆满成办,最终获得二种解脱之世间诸福及殊胜圆满的出世圣果。如是安立修行次第。

乙二 明求解脱者

颂曰:

于三乘乐脱,名求解脱人,二种障全除,斯名为解脱。

应知执受识,是二障体性,或种一切种,由能成二人。

已断烦恼障,习气未蠲除,此谓声闻乘,余唯佛能断。

若彼惑虽无,作仪如有惑,是习气前生,若除便异此。

此四颂释论述初门——求解脱的特点。

因声闻、缘觉、菩萨之发心与种性各有差异,故对于三乘中凡内心常有出离解脱的意乐,都叫做求解脱的人。怎样解脱呢?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完全断除,所以叫做解脱。什么是二障断除之名解脱?应当知道,执受依止阿赖耶识,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的体性。惑种就是烦恼障的自性,一切种即所知障的自体。又因为一切种是烦恼、所知二障的种子,能够分别系缚声闻及菩萨二种性的修行者。

至此,这两种解脱有什么差别呢?因为修习声闻乘的人,不能断除习气,只断烦恼障而证解脱,只有佛世尊能永远断除烦恼和习气。什么叫习气?即声闻缘觉等圣者之烦恼虽然已经断除,但其所作的形仪和如有烦恼的凡夫相似,即名为习气。而声闻等圣者均不知道这是无始时来所熏习,已经成为习惯的,尚有残余的气分所致。虽然他们的烦恼已经断除,但所为相状,似有杂染的凡夫的形仪外表,故叫做习气。若能断除这些习气,便不同于有这类杂染的形仪存在了。既然如果没有这些习气时,不会作出似有杂染凡夫的形仪外表了。

乙三 明积集

颂曰: 

种植诸善根,无疑除热恼,于法流清净,是名为积集。

能持乐听法,善除其二见,但闻心喜足,是四事应知。

此二颂论述第二门——积集胜行资粮的条件。

欲求解脱,应从何处下手?即若要求解脱,必先从积集解脱的资粮入手,而胜行资粮又具备哪些条件呢?

只有能守持正法,才能积集种植一切求脱出离的善根;由能如理听闻正法,才能断除疑惑;由善于断除欲使他识知见(即作是念:如何使别人知道我具有道德的人),自起高举见(依令别人知道自己之见而自欲高举)等二见,才能没有热恼(因为这两种见能令人心焦热不安)。由于听闻正法而心生欢喜知足才能于法流清净,是名为积集的四项要求,是此四事,应当知道,则依闻思修三所成慧的次第建立积集义。

以下以十六颂来详阐第三门——于住勤修习之内涵。

乙四 于住勤修习。分二:丙初总标,丙二别释。

丙初

颂曰:

所缘及自体,差别并作意,心乱住资粮,修定出离果。

此颂总标所缘等七句于住勤修习的名目。

丙二 别释又分五:丁初 明所缘及自体;丁二 明三住次第配外上内三缘之义趣;丁三 明九种差别;丁四 释作意散乱;丁五 释住资粮定果。

丁初

颂曰:

外上及以内,此三所缘生,应知住有三,自体心无乱。

所谓所缘三种者:即白骨等观所现影像,是初学佛者境界的外缘;修未至定缘静等相的上缘以及从意言境(意识所缘名言概念,(除五俱意识、定中意识一分))所现之像的内缘为所缘境。

其所缘的自体是令心不散乱而所生起的相名为住。心无乱即对于外、上、内等三种所缘的境在缘虑客观事物时,随其所缘而内心不动摇、不散乱。

丁二 明三住次第配三所缘。

颂曰:

第一位相应,定心者能见,于境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第二位相应,厌离心寂静,专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第三位相应,于前境凝位,定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外缘与第一种住相应时,定心的人能见到其余境界则令心不散乱,对所缘境要坚住守持,令心不断绝,从而是因自己思惟(随法行种性)或从他人教导(随信行种性),于静虑(定)法而起加行,即为明人。

上缘相应于第二种住时,对于与它相应的所观的境生起厌离心,使之寂静而不散乱,这样相续是进一步的明人。

与第三种住相应的内缘,在缘意言所现之境(如观真如)时,其内心凝住不散动,故说“定意无移念,相续是明人”。

丁三 明住九差别

颂曰:

坚执及正流,并覆审其意,转得心欢喜,对治品生时。

惑生能息除,加行常无间,能行任运道,不散九应知。

以上已论述住与所缘的关系。那么,住又有几种差别相呢?1、对于初学佛者,在缘境时,其所缘境之心是坚住执持不动的,名最初住;2、其次,要令内心正念流住不断,故名正念住;3、若依托此内心正念流住时,而有乱心生起,更覆住内心,审察所缘境而坚住不动故名覆审住;4、在覆审住之后,又转得差别名后别住;5、而后在对治心生起,心得自在,得欢喜时名为调柔住;6、于喜爱心得自在而得欢喜心,而生起时,以无爱心的对治品来对治,便无所爱乐,令心安静故名寂静住;7、然后所有已生、未生的重障烦恼(惑)为降伏之而息除之故名降伏住;8、次于后时,以加行心对于所缘境应时常无间地随顺展转一缘而住,名为功用住;9、次于后时,于所缘境心无加行,可以任运随流,无间入定,缘串习通名任运住。

这九种心不流散,名为住。我们应当知道,以此不散一语,要与坚执等九住都应互相摄融相配。即坚执不散,乃至能行任运道不散。

丁四 明作意散乱

颂曰:

励力并有隙,有用及无用,此中一二六,四作意应知。

谓外内邪缘,粗重并作意,此乱心有五,与定者相违。

于彼位心缘,不静外散乱,掉沉心味著,内散乱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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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识邪缘相,谓思亲族等,生二种我执,是名粗重乱。

见前境分明,分别观其相,是作意散乱,异斯唯念心。

于作意乱中,复有其乱相。于乘及静虑,初二应除遣。

我们应当知道,在修定缘境时,其四种作意和所缘境之九种差别的相互关系是:坚执不散是励力荷负作意,因为这是初用功力而荷负之故:次正流、覆审、转得、欢喜、对治及惑除(降伏)等六种不散是为有间荷负作意,因为在此六种不散中,数数有乱心生起故;加行常无间不散是有功用荷负作意:能行任运道不散是无功用荷负作意。如是九种不散与四种作意相摄入之后,即为“一六二”。

又有与定相违背的五种散乱是:1、外心散乱谓在修习禅定时,坚住不动之心对于所缘境上生起缘虑,而不能静心,于是缘其他之境相而内心流动散乱故;2、内心散乱谓掉沉、心味著等三种心对于所缘境中散乱生起;3、邪缘散乱谓其形相对于修定时,凡有寻求,思想亲族故识等事而生起顾恋;4、粗重心散乱谓生起人我、法我二执,而令内心散乱浮动,对于修定时,有此二执之事,则有益亦有损。若自身深感安稳则名为利益,若身体羸劣瘦弱,即是损害。或说我今得乐,或谓我今受苦,或谓我之乐,或曰我之苦。此中我谓执取义;5、作意散乱谓有三种:即初于所缘相——见前境是分明而住,此为思察性散乱。或从此乘更趣他乘,或从此定更趣余定,谓极分别观其相——思察定时,遂使心散乱,名心散乱,是作意乱。对治初作意散乱,由不分别而缘境,但有念心,此说明成就心不忘念。此三种散乱:思察性和从此乘更趣余乘等前两个应当除遣,唯有第三从此定更趣余定希求胜上,故非是过。

丁五 明住资粮定果

颂曰:

住戒戒清净,是资粮住处,善护诸根等,四净因应知。

正行于境界,与所依相符,于善事勤修,能除诸过失。

最初得作意,净得世间净,更增出世住,三定招三果。

因为戒是无边功德所依止处,即“戒为无上菩提本”,故必先住戒,使戒行清净,无令毁犯,故戒是解脱资粮之所住处。

若求净戒,应具四因:1、正行于境界,于所依相符,于善事勤修习,能处遣诸过失,是则名为善护诸根,于所缘境行清净故;2、于所依之身共同随顺,相互契合,于所受饮食,无论多少,皆知量而受,是则名为饮食知量;3、于初夜后夜能自警觉与定相应;4、于行住坐卧等进止威仪,善用其心,即能除遣诸过失,由此四因,则戒行清净。

又依三种定而修习故得如下三种出离世间苦海之果;最初缘外境时,得作意住;次缘上境时,得世间清净;更增进而缘内心时,得出世净。住谓永得出离,必趣涅槃,更不退转。

以上已释“于住勤修习”竟。

乙五 释圆满

颂曰:

多闻及见谛,善说有慈悲,常生欢喜心,此人堪教定。

尽其所有事,如所有而说,善解所知境,斯名善教人。

由闻生意言,说为寂灭因,名寂因作意,是谓善圆满。

从此颂文而言三种圆满:1、师资圆满意显修定之人应具善教圆满之多闻、证悟圆满之见谛、善语圆满之善说、无染心圆满之有慈悲,以及相续说加行圆满之常生欢喜心。此显教授师众德圆满,由师而得闻正法,有由所证悟,而约师说,此人正具教定之堪能。2、所缘圆满谓尽其所有之事,即如所有事而说。善解所知境,名为善说,故名(善于教导弟子之人)善教之人。此谓师资能说诸事,穷尽无吝。3、作意圆满谓显示由听闻为因,所生起之意言,能与圣道涅槃为正因,故说为寂灭因;缘此意言,所有作意皆得圆满。此中因言显闻,即是意言之因。所说寂灭,即是涅槃,及以道谛,自体寂灭及能趣灭,故总言之为寂灭,寂因作意,则此作意,缘寂灭因,当所缘时,了法无性。如是缘时,即是其因,亦是寂灭,故此作意,名为寂因。是谓善圆满。

乙六 释有依 分三:丙初 正明依托,丙二 答修三相,丙三 明益。

丙初

颂曰:

谓寻求意言,此后应细察,意言无即定,静虑相有三。

无异缘无相,心缘字而住,此是心寂处,说名奢摩他。

复是一瑜伽,是一二分定,粗重障见障,应知二种定。

观彼种种境,名毗钵舍那,能为此对治,作长善方便。

凡谓修定者,必须具备依托。谓依三种定境而说寻求等,所说寻求显示有寻,即说有寻,准知有伺。此后应是细察,所说细察显示无寻唯伺,意言无则显无寻无伺。因为寻伺皆以意言为性,此据奢摩他法,明是定意,说静虑相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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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缘等说明无差异义,但“缘”一字,而心得住,名无异缘,亦名无相。但缘其字,观于义相,所有作意非彼非相故,此是心寂处,故名奢摩他。既然此住名奢摩他。奢摩是寂止义,他是处义。非独奢摩得尽于事,谓据其心寂止之处,心得疑住地依止于定,故名奢摩他。

谓依种种境名为众观,彼谓奢摩他及所缘境相属著,是依奢摩他而得毗钵舍那。众观谓于寂止处缘众多境界而起观。故说“复是一瑜伽,名一二分定”是或时但有寂处(止)而无众观,或有众观而非寂止处,或时俱有,即是止观双运。

又奢摩他、毗钵舍那与二障对治:奢摩他能对治粗重障,毗钵舍那能对治见障。因此二定能为生长善法之方便,故说作长善方便。

丙二 答修三相

颂曰:

此清净应知,谓修三种相,寂止策举舍,随次第应知。

若心沉恐没,于妙事起缘,若掉恐举生,厌背令除天。

远离于沉掉,其心住于舍,无功任运流,恒修三种相。

定者修三相,不独偏修一,为遮沉等失,复为净其心。

怎样方便法得善清净?为答前问,而说若求清净者,应修三相:即寂止、策举和捨。此三种修法,随次第应知。随其惑障生起之时,若心沉下恐没于昏昧无知时,可修策举相。于妙事起缘,如缘佛相好,闻法功德等,令心喜为相。又寂止相,若心掉举,惑恐掉举生时,应修寂止处,厌背令除灭于所缘境极生厌离,于自内心令过止息。捨相谓远离于沉掉,住于何心中呢?谓其心住于捨,此捨相,是无功任运流,恒修三相。如实次第修三相时,诸习定人得清净相。

又谓修习定人,修此三相时,不单独偏一种,何以故?“为遮沉等失,复为净其心。”若但修止,内心沉没,即沉没时,便应策举;若因策举而心掉举散乱者,应观不净境,令生厌离。于此舍相,正修习时,名为正定。能尽有漏,因此能令心清净。

世亲菩萨着重此说:此中皆是随顺正经文句,如理应思。

丙三 明益

颂曰:

出离并爱乐,正住有堪能,此障惑皆除,定者心清净。

依《去尘经》说:佛告诸比丘,若人欲求内心清净时,有惑障现前不能除灭,欲断除者,先于不善业道,勿造大恶,息罪恶见,而求出家,希求出离。若处中烦恼,欲嗔害意,起恶寻思,障胜爱乐,修定人能除此障,说异爱乐。若有微细眷属寻思、世间寻思、不死寻思、能障碍其正住,修定人能对治此等寻思,故说正住。若有功用方能入定者,此定即非堪任之性,若能除此,显有堪任,能除于惑,故说堪能。

出离、爱乐、正住及堪能除障惑,此显净定人得四种胜益。

乙七 明修定人

颂曰:

于此定门中,所说正修习,俗定皆明了,亦知出世定。

此一颂显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所获得的现前果报。

若人能依于此定门中,所说的定相,起正修习时,得俗定的世间胜果皆明了,圆满并知出世定果。

世出世间定,正如《显扬圣教论》(第二卷)云:

“论曰,依止有八种,何谓八种?谓四静虑及四无色。复有二种,何等为二?谓初静虑有二种:世及出世,乃至无所有处有世及出世二种。非想非非想处,唯是世间。

世间初静虑者:谓或缘离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缘离彼,增上教授为境界。已由世间道作意观察,炽燃修习等故,而得转依。然不深入所知义故。不能永害随眠(烦恼),自地烦恼之所依处故。是退转法。自地三摩地心及心法之所依止。如世间初静虑,如是乃至世间非想非非想处,各缘离下地狱,增上教法广说如前。

出世间初静虑者,谓先以如是行如是状,如是相作意如初静虑,今不以如是行,如是状,如是相作意。然或于色受想行识所摄诸法,如病如痈如箭,障碍无常、苦、空、无我。或复思惟苦是苦、集是集、灭是灭、道是道;或复思惟真如法性实际。如是于诸法中思惟如病,乃至实际已,于如是法心生厌怖。生厌怖已,于不死界摄心而住;或于真如法性实际,摄心而住,此处无分别智及彼相应心及心法及彼所依止转依。由深入所知义故则能永害随眠。非一切烦恼之所依处。不退转法。如是名为出世间初静虑,乃至无所有处应当广说。”

甲三 明依六门而修定故得六种圆满

颂曰:

显意乐依处,本依及正依,世间定圆满,并了于出世。

此颂与“总标六门”颂相应。如最初说求解脱者,为显意乐圆满;若依心修定,必须依托积集解脱资粮,故积集义为显依处圆满;于住勤修习显本依圆满,因为如经中所说:“佛告诸比丘,汝等先当依定,能尽有漏,是我所说,若欲求出生死海者,离于正定,无别方便。”得三圆满,显正依圆满,明师资承禀,决定可依;有依修定人显修习圆满。诸有智者,如前所说,远离放逸,正修习时,世间诸定,悉皆圆满,并及于出世间定咸能证悟,显得果圆满。

三.本论的特点

吕澂先生云:“稽之历史,佛学部派中,上座部最重定学。由上座部分有化地部,乃至旁及大乘瑜伽行系,对于定学之研究,皆称完备。”再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已两千余年,其十大宗派之分化与演变中,亦无不以静虑(止观)法门而修学之依止。如天台智者大师之《童蒙止观》、《六妙法门》、《摩诃止观》等。所以吕先生总结云:“而大乘谈定之书,则以无著所传《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之《三摩呬多地》、《佛所成地》、《声闻地》等为详,余如《显扬》、《庄严》亦有谈及,但最精粹之作则本论也。”(引自《吕澂佛学论著选集》卷二之《六门教授习定论》

由此可知:由于吕澂先生对本论崇高之评价,故于学人对修习禅定来说,应了知本论的殊胜特点在何?依何经建立?其相互关系怎样?

谈起本论之殊胜特点,吾等应当知道:往往许多学人在修习禅定时不得其门而入,因为一般修定者均认为修习禅定只是停留在浮浅的调身(身体在静坐时之姿势:即端身正坐)、调心(因调身而使内心调节到安详宁静,使心不散动)、调息(因调身、调心而进一步使出入气息通畅匀称)等表面形式功夫上,根本不能深入细致地领会修习禅定之方法,更谈不上依本论去学修。

所以,吕澂先生又云:“佛法实践,通称瑜伽。”(引自《吕澂佛法论著选集》(卷二)中《六门教授习定论》p1068第2行)为此,为修定者指明了方向,找到了着力点。在他以《显扬圣教论》所云“依止三摩钵底,发起般若波罗蜜多瑜伽胜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胜方便,故名瑜伽”为引证,而后又云:“因知瑜伽为正觉之方便,亦即是般若。而三摩钵底则其依止也。定即为佛法实践之所据,其要可不待言矣。”(引自同上)

“瑜伽”是依据《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建立,而《分别瑜伽品》主要是以瑜伽为定学之意义宣讲,故其内容是用二十六门中依慈氏与释尊对答而彰显大乘止观。

至于本论之优异特点,只有通过《分别瑜伽品》之比较研习得以彰显。

1、在“意乐(求解脱)”一门中,所言“于三乘乐脱,名求解脱人”等四颂,说明其为定学之本,即定之目的在于求解脱,因为瑜伽定学大小相共,故云“三乘乐脱”。亦即是说:因为三乘圣者之种性发心均虽有差别,但其修定之义趣均是求解脱,然而,此处最容易使学人误解成为修行只是为求解脱出离,勿须发广大心,立坚固愿。因为《大方广佛华严经》云:“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花果。……因有众生而起大悲,因起大悲而发菩提心,因发菩提心而成无上觉。”又云:“众生是福德的海洋,众生是智慧的源泉”。所以《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止观依住门”云:“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是以菩萨法假安立,不捨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愿为依为住”。正是此义。

2、在“依处(积集)”一门中,如经言,必先修习多闻,谓于佛所说教义,随顺多闻,并能受持,而生正信,又与理契合,心地明朗,故又名净信(种植善根)。又因乐闻正法而思惟其义,决定胜解故断疑。因为断疑生信,除诸热恼,则对正法弘流,则更须潜心修学直至圆满成办。

由以上可知:此门正显依闻思修三慧学次第修学佛法直趣解脱出离。正如《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止观三慧门”所言之大义是:“依闻、思、修三慧止观,各有什么特点?”“依止于文,但如其说,能善意趣;随顺解脱,而未领受成解脱义,是为依闻慧修止观的特点。亦依于文,不唯如说,能善意趣;近顺解脱,而究竟现证解脱,是为依思慧修止观的特点。亦依于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说,亦不如说,能善意趣;极顺解脱,已能领受成解脱义,证得相应解脱,是为依修慧修止观的特点。”

3、在“本依(于住勤修习)”一门中:即论述修止观前准备工作(住),因其中列举九住之说,亦即先有专注,而后才有能修止观。此九住虽相似于修止,但以作止观之准备,并非真正的止观。此为本论之特殊性——故名为本依。又在“修习(有依)”一门中,颂云:“心缘字而住,此是心寂处,说名奢摩他(止);观彼种种境,名毗钵舍那(观)。”又颂云:“复是一瑜伽,名一二分定。”可知定之前因(九住)虽偏属止,而为定之自体,但不仅限于止。因其定之自性适合止观而说。而为定之自性有一分(或止或观)二分(止观双运)之别。这正与《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之“止观所缘门”所言之“有分别影像或无分别影像”多是单修观或单修止之凡位菩萨而言,而事边际所作成办,是指圣者以破我法二执现观境中止观双运而言。

4、在“本依”一门中,所谓依本论而修学,无论是自己思惟,或从他教于静虑法而起加行是谓明人。如此分别为随法行种性和随信行种性。

而《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止观随行法行门”大意所言“菩萨学习依大乘教法,多闻熏习,如理作意,勤修加行,名法随法行;若不依经论闻思修学,但依相信的大德高僧口头传授进行修学,名法随信行。前者主要依法不依人,正确性教大,佛称之为利根性;后者主要是依人为主,正确性稍差,佛称之为钝根性。为何佛对此二人不以非高非低评论,而只从根性利钝上来判别?主要是前者能随佛所说教法进行学习,在知见上能分辨高低邪正,见解较为敏捷;后者知见敏捷度稍差,故称钝根。但是法随法行亦必须有大善知识开示讲解,才能闻思通达,其间亦有随信行的成分;后者虽是相信人为主,但所信之人亦必善达法义,有一定修持,才能取信于人,故后者亦有随法行的部分。(引自唐仲容《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精释》)”

所以,判别随法行与随信行之差别谓依三法印、大乘一实相印,四依四不依之标准来衡量。希诸学人慎重,勿令废弃。

5、在“于住勤修习”一门中所言之“四种作意”是以荷负(任事而能期其圆满成就之胜任)为性。作意即作动其心,令心生起,而后进行思惟。有情则心以思为性,思后而有造作,故作意之体性是思惟。此门论述有四种作意与前住九相之间关系则《深密经。分别瑜伽品》未曾谈及。

同时,在本门中,又涉及到五种散乱,因前四种作意能令心住境而与它一致,若有与定(住)相违者,故名散乱。故作意之功用,志在对治散乱。故又明外、内、邪缘、粗重及作意等五种散乱。

而《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中“止观散动门”也因叙述止观心境以寂静明彻为主,常忌散动。故又特别指出“作意、外心、内心、相和粗重”等五种。

故本论所言之“五种散乱心”与《深密经》论述之“五种散乱”二者之名虽有异,而义却相同,故学佛者应本着“依义不依语”而研习之,勿须被文字所遮掩,所迷惑。望诸学人不但如实解,亦应如是行。

6、在“有依(修习)”一门中所言静虑相有三:即有寻有伺、无寻唯伺及无寻无伺等。寻谓依意言境粗转为性,伺谓依意言境细察为性。

有寻有伺是于如所取寻伺法相有粗显感知或寻求止观故名。无寻唯伺谓于如所取虽无粗略感知,而有细微感觉或若有伺察止观而立名。无寻无伺谓于如所取事物都无作意领受观察或若缘总法(空性)止观故。此与《深密经》中之《分别瑜伽品。止观三地门》相对应。

7、在“有依”一门中,所论述由对治障蔽生长善法故之两种障:即心相续中种种烦恼,所谓贪、嗔、慢、睡眠恶作、掉举昏沉等五盖的粗重障以及因境相所起诸惑之见障,为对治前障故修止,对治后障故修观。去此二障,则止观双运,而成办真实之定,故能增长清净善法之方便。

而《深密经》中之《分别瑜伽品。止观作业门》所言之修止观之作用是解除二种缚:即具备种种遍计所执相(我、人、众生、寿者等四相)谓“相缚”;又因凡夫不明内因缘生法之相续不断只如幻因果而生颠倒见,起贪嗔烦恼而生我法执,熏习赖耶,形成二取习气,同时又造染污业而熏习赖耶,形成有漏业习气,由此二种习气于赖耶识中使之形成有漏随业受果,流转三界,不得解脱,故名“粗重缚”。对治此二缚而成为“相解脱”和“粗重解脱”。其义理幽微甚深,不易明了通达,请诸学人,暂且放下,待有生之年,定会深入领会,只谓“多闻阙疑”而细察洞彻,故希学人,发大誓愿,修正道行。

8、若依本论而修定所得世间诸福及出世间殊胜圣果而得现法乐住。此论述与《深密经》中《分别瑜伽品。止观求善门》相对应研究。则谓首须于大乘三藏教法言善通利(破文字关)、意善寻思(如理思惟)、见善通达(过义理关),而后独处空闲,相续不断地思惟诸法真实义,即达到身心轻安,同时还离增上慢,不执著我已得定,这就是真求止,真得定。

然后以身心轻安的定境为依,将大乘十二分教的义理正确而深入地思择,进而全面寻思其要领,详审观察其奥义,这样能正思择,最极思择,周遍寻思、周遍伺察,自会得忍(无生法忍)、乐(现法乐住)、慧(通达诸法共相)、见(通达诸法自相)、观(成就现观)。同时还离“我已现观诸法性相”之增上慢。这就是现观、见道。(引自《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精释》总之,若欲精研本论,且依本论而修习,千万要以《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为其蓝本、航向,因为该经犹如茫茫大海中之一盏指路明灯,给人希望、给人光明,而该经所论述之止观的修习是最完美、最究竟圆满的。真谓无懈可击,只因时间仓促,再加之本人才疏学浅,慧根弱,宿业重,只指出浮显易明之几点进行论述,疏漏、错谬之处在所难免,故仅供参考。同时亦需通鉴之士,惠予校正焉。(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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