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衣依佛教戒律
三衣依佛教戒律的规定,比丘所可拥有的三种衣服,谓之三衣。即:僧伽梨、郁多罗僧、安陀会。此三衣总称为支伐罗。由于三衣依规定须以坏色(浊色,即袈裟色)布料制成,故又称为袈裟。
依佛制,初期的出家者须过质朴的僧团生活,因此在个人物品方法,仅获准持有三衣一钵、座具及漉水囊,其中,尤以三衣一钵为出家者最重要的持物。
《大坚固婆罗门缘起经》卷下中说:“谓一类人起正信心,修出家法。(中略)但持三衣一钵,余无所有。”戒律中并且对其形式、大小、颜色、缝制法、穿法等皆有所规定。
关于比丘常应随身携带三衣一钵之事,《摩诃僧祇律》卷八中说:“出家离第一乐,而随所住处,常三衣俱,持钵乞食,譬如鸟之两翼,恒与身俱。”
《四分律行事钞》卷下之一亦说三衣是贤圣沙门的标帜,钵为出家者的用具,非俗人可用,应执持三衣瓦钵,即是少欲少事。或略称衣钵。至后世,比丘临入灭时,常将此衣钵传与门人,作为传法的信物。也因此,才有称呼主要弟子为“衣钵传人”的称谓。
兹介绍三衣如后:
1、僧伽梨:即大衣、重衣、杂碎衣、入聚落衣、高胜衣,为上街托钵或奉召入王宫时所穿之衣,由九至二十五条布片缝制而成,又称九条衣。据说有一次,释尊觉得天气很冷,担心比丘的衣物不够保暖,因此有大衣的制定。如人所知,大衣是由九块布缝成的,因此准于以上二衣,也称为九条。
2、郁多罗僧:是专为掩盖上半身而披的,规定可用七块布疑缝成,因此准于上述,也称为七条,即上衣、中价衣、入众衣,为礼拜、听讲、布萨时所穿著之衣,由七条布片缝制而成,故又称七条衣。
3、安陀会:即内衣、中宿衣、中衣、作务衣、五条衣,为做日常劳务时或就寝时所穿著。规定用五块布缝成,掩盖腰部以下。由于它的作法,下来也称为五条,这种用语传到今日的日本佛教间。
而比丘尼除此三衣外,另加僧祇支及劂修罗,合称比丘尼五衣。僧祇支,即覆肩衣,穿在三衣里面,里覆左肩与两腋之衣。劂修罗,即下裙,覆于腰部之衣。
关于三衣的制订缘由,颇有异说。依《十诵律》所载,瓶沙王请佛制僧衣,以别于外道衣;佛到南山游化,见良田畦畔齐整,遂命阿难根据由相裁制深摩根衣。依《四分律》所载,佛鉴于比丘众渡恺河时现杂乱相,遂制三衣之数。《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九则载,六群比丘穿著白色衣,受到居士讥嫌,故佛制比丘须著三种坏色衣。
三衣之色相,以青、黄、赤、白、黑五正色及绯、红、紫、绿、碧五间色为非法,应破坏之,染成茜、泥、木兰三如法色。三衣之重数亦有制限,如系新衣,则大衣二重、余二衣一重;若属故衣,则大衣四重、余二衣二重;若新故两者并用,则大衣新一重、故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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