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简介_经济奇才桑弘羊_桑弘羊的主要成就及人物评价
桑弘羊简介:
桑弘羊(前152—前80年),洛阳人,西汉政治家、财政大臣,事汉武帝、汉昭帝两朝,历任侍中、大农丞、治粟都尉、大司农、御史大夫等职,因功赐爵左庶长。
桑弘羊出身商人家庭,十三岁时以精于心算入侍宫中。自元狩三年(前120年)起,在武帝大力支持下,先后推行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等经济政策,同时组织六十万人屯田戍边,防御匈奴。这些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武帝继续推行文治武功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后元二年(前87年),汉昭帝即位,桑弘羊迁任御史大夫,与霍光、金日磾等受武帝遗诏,同为辅政大臣。始元六年(前81年),盐铁会议召开,因贤良文学指责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等政策“与民争利”,桑弘羊与之展开辩论。会后,废止酒类专卖改为征税,其他政策仍沿袭不变。
元凤元年(前80年)九月,桑弘羊因与霍光政见发生分歧,被卷入燕王刘旦和上官桀父子的谋反事件,牵连被杀。
经济奇才桑弘羊
桑弘羊(公元前一五二-前八○年)出生于洛阳一个工商奴隶主的家庭。他的幼年是在洛阳度过的。洛阳是春秋时期的政治中心,战国以后又成为一个大商业城市。西汉时期洛阳已有五万多户,约三十万人口。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文化的繁荣。桑弘羊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物,对工商奴隶主的种种活动也知道得不少。
公元前一四一年汉武帝刘彻(公元前一五七-前八七年)继承帝位。不久便营建茂陵为死后的坟墓,并准备设置茂陵邑(今陕西兴平东南),把各地的豪富迁到那里去。桑弘羊一家也在被迁之列。他随家离开洛阳,经长安前往茂陵,到长安时被选入宫充当武帝的侍中(亲随),留了下来。
侍中是个小官,管理皇帝的日常生活事务。由于是在皇帝左右办事,因此一般豪门富室都羡慕这个官职,都想为自己的子弟谋得这一职位。
汉初以来继续实行法家的重农抑商政策,工商奴隶主在经济和政治上都受到限制。生活于工商奴隶主家庭的桑弘羊对此不能无所感受。被迫迁徙,对他的震动更大。但是,他到底还年幼,思想没有定型,而担任侍中这样难得的官职,又使他对自己的前途充满着希望。他同比他年长几岁的武帝朝夕相处,受到武帝法家思想的熏陶和教育。新的环境,不断培育着新的思想。他还在侍奉武帝读书的过程中读了很多书籍和朝廷的档案材料,使他逐渐懂得了先秦以来儒法斗争的历史。他深刻地感到,商鞅、荀况、韩非、秦始皇等法家的主张和政策是适应形势需要的,只有实行法家路线,才能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随着法家思想在头脑中的牢固树立,终于使桑弘羊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坚定地站到了新兴地主阶级一边。
武帝执政以后,一个最重要的决策,就是坚决进行抗击匈奴侵扰的战争。
汉初经过劳动人民的长期艰苦奋斗,经济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汉文帝刘恒、景帝刘启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又采取募民屯边的政策,选拔将帅守卫边境,训练士卒,并对运输粮食到边塞交给国家的人给以官爵奖励,积蓄抗匈力量。武帝即位初,西汉的经济已进入繁荣时期。“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城乡粮仓都满,国家财政收入年年有积余。京师钱库里的钱长期不用的有好几亿,穿钱的绳索都烂断了。太仓(京师国家粮仓)的陈粮一年积一年,装不下只好露天堆放,以至霉烂不能吃。马匹也繁殖得很多。这样丰富的物质条件,从一个方面说明对匈奴侵扰的战略反击时机已经到来。
建元六年(公元前一三五年),匈奴又来请“和亲”。武帝召集大臣商议对策。大行(接待宾客的官)王恢主战。御史大夫(相当于副丞相)韩安国散布失败主义谬论,主和。大臣大多站在韩安国一边。武帝没有办法,只好同意“和亲”。
武帝对主和派的种种谬论非常愤怒。他常常将朝廷上的和战之争情况说给桑弘羊听,征求桑弘羊的意见。桑弘羊坚决主张抗战,他说:“汉朝有匈奴的存在,就像木头里有蛀虫存在一样,又好比一个人生了病,不治它就会使病加重。春秋战国的时候,诸侯国之间也常常订立盟约,但从来没有一个盟约是坚固的,更何况是反复无信的匈奴!只有用武力解决,才能使边境的老百姓得到安宁。”武帝很赞赏桑弘羊的话,更加坚定了抗匈的决心。
保证充足的战费是抗匈战争的一个重大问题。连年战争增加了西汉王朝的财政支出。
除了备战或作战要有充分的粮草、武器、战马供应外,作战胜利后还要对立功的官兵进行赏赐,对归降者进行生活安排。加上其他方面的巨额财政支出,武帝初年的财政蓄积消耗得很快。战争开始后的第四年(公元前一二九年),大农令(主管财政经济的长官)郑当时就已经在考虑扩大财源,决定对商人的车船征税。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建立朔方郡,参加筑城的人有十几万,费用达数千亿钱。元溯六年除战争消耗外。还对有功官兵赏赐黄金二十余万斤(黄金一斤值一万钱)。经过这次支出,郑当时向武帝提出报告,说财政收入(包括历年积余)已经耗竭,“犹不足以奉战士”。他建议采取用钱买爵及赎罪的办法增加财政收入。武帝同意了这个建议。经议定,设“武功爵”十一级,最低一级值钱十七万,其他各级依次提高,最高可以买到第八级,九级以上专用于奖励军功。
征车船税和设“武功爵”对增加财政收入虽不无小补,但犹如杯水车薪;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的胜利和浑邪王率众来降,战争、赏赐及安置等费共一百余亿钱。同时几处水利建设工程在进行,历年费用又各达十亿多钱。财政更加困难。郑当时对理财不仅没有才能,而且也缺乏兴趣,在困难面前束手无策。这一年虽勉强应付过去,但第二年财政仍然很困难。
在武帝为财政困难而忧虑的时候,桑弘羊的思想也很不平静。他很想为抗匈战争出一把力。他深深懂得,不管财政的困难多么严重,抗匈战争总是要坚持下去,决不能半途而废,以致前功尽弃。而财政问题如果得不到彻底解决,庞大的战费没有着落,就会拖战争的后腿,使取得战争的胜利没有保证。他知道武帝的决心很大;即使在筹措战费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仍在计划一次对匈奴的更大规模的战役。必须及时解决财政困难才能使武帝无后顾之忧,增强战争的有利形势。他反复考虑了理财的办法,一方面认真研究当时的现实斗争情况,一方面又从前辈法家思想中吸取养料。于是,在他的心中形成了两个基本的指导思想。
第一个指导思想是:解决财政问题。也必须贯彻法家的路线和政策并根据现实情况加以发展。
“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法家的一个突出经济思想、是重视包括家庭纺织业在内的农业的发展。先秦法家提出农战方针;以实现新兴地主阶级的富国强兵的要求。西汉法家如贾谊、晁错,也很强调要把农业搞好。搞好农业必须实行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政策。归纳起来、桑弘羊以前的法家发展农业的政策主要有:废除井田制,发展和巩固封建生产关系,增加农业人口,限制兼并活动,减轻农业税,提高粮食价格,奖励交粮食给国家(买官或赎罪)的人,兴修水利,改革农具,改进生产技术,移民垦荒,等等。桑弘羊认为这些政策都很重要,应该继续推行。但仅单靠这些还解决不了当前的财政困难,还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法家还主张抑商。抑商的目的既是为了打击工商奴隶主复辟势力,也是为了巩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并保证绝大多数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抑商不是不要商。秦孝公时,商鞅在抑商的同时,又“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使“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做到”不赋百姓而师以赡(战费充足)“。汉文帝五年(公元前一七五年)贾谊指出,国家掌握货币。”钱轻(购买力低)则以术敛之,重(购买力高)则以术散之“。可以使物价得到平衡,用掌握的货币来控制商品流通,”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有余)“,可以使朝廷”官富实而末民(工商奴隶主)困。“商鞅的实践和贾谊的论述,都说明抑商和利用商业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两者并不矛盾。
使桑弘羊感到极大兴趣的是总名为《管子·轻重》的一些著作。它集中论述了国家经营工商业以控制商品、货币流通,打击工商奴隶主的兼并活动,获取巨额商业利润以增加财政收入的理论。《管子??轻重》作者用商品的数量多少来解释商品的交换价值,认为”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贱),聚则重(贵)“。国家可以利用这种影响商品价格的能力,注意控制货币和粮食、盐、铁等重要商品,实行”官山海“(盐铁官营)等国家经营工商业的政策,就能调节市场,平衡物价。打击商人的兼并活动,防止农民破产,而又获得巨额的商业利润,做到”不籍而赡国“。就是说,不增加人民的赋税负担,而能充裕国家的财政收入。
《管子·轻重》作者认为货币是”民之通货“,即流通手段。它虽然”握之则非有补于暖“,”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但却是”先王“用来”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的重要工具。如果国君运用粮食和货币来控制商品流通,那就”天下可定“。
《管子·轻重》作者还把轻重理论运用到对外关系方面。他认为光是”强本节用“还不足以保证国家的安全,因为生产出来的粮食可能被邻国用高价吸走,使这个国家不能维持独立。强本以后,还要实行正确的价格政策,”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单位货币购买的粮食多)我寡“,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他还举了一些单纯用商战取胜的事例。
这种经济理论,叫做”轻重之数“或者”以轻重御天下之道“。桑弘羊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再在实践中加以充实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经济思想体系。
第二个指导思想是:以进一步打击工商奴隶主和地方豪强为政策的重点,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西汉前期,工商奴隶主利用商品生产这块土壤。通过某些合法及大量非法的途径,迅速发展起来。他们投机倒把,囤积居奇,操纵市场,贱买贵卖,牟取暴利。他们”管山海之利“,垄断重要生活、生产资料盐、铁的生产和流通,”以致富业“。他们(以及地方豪强)大量铸造劣质钱币,扰乱市场,获取暴利。他们放高利贷,直接用货币来榨取更多的货币。他们还隐瞒自己的财产、资本和营业额,偷税漏税,破坏西汉王朝的财政制度,加速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积累。他们”滞财役贫“,掠夺和剥削小生产者,兼并农民的土地,迫使一些破产农民沦为他们的奴隶。他们”以末(工商业)致财,用本(农业)守之“,使用奴隶于农业劳动,在农业生产领域复辟奴隶制生产关系。他们”众邪群聚,私门成党“,违法乱纪,为非作歹,肆无忌惮地破坏西汉王朝的法家路线。他们”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在地主阶级政权内部寻找代理人,进行颠覆地主阶级专政的阴谋活动。他们”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破坏抗匈战争。
凡此种种,都说明进一步打击工商奴隶主的斗争势在必行。文帝时,晁错已经揭露了工商奴隶主势力膨胀以及他们兼并农民的严重社会现象,指出:”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管子??轻重》作者也指出工商奴隶主是国君的敌人,如果不对他们进行限制,他们就是一国的”二君二王’“。武帝时,新兴地主阶级同工商奴隶主的矛盾更加尖锐。打击工商奴隶主,把原来被他们把持的财源变为国家的收入,既能解决财政困难,又可消除他们进行复辟活动的物质基础,收一箭双雕之效。
工商奴隶主和地方豪强是西汉前期巩固中央集权的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障碍。因此桑弘羊要把进一步打击这两股势力作为政策的重点。
桑弘羊把自己关于理财的设想告诉武帝。武帝非常满意,就把理财的重任托付给他。桑弘羊欣然接受。这是元狩三年的事。这一年桑弘羊是三十三岁,入宫已经整整二十年。
元狩四年(公元前一一九年)是抗匈战争取得重大胜利的一年。这一年,在武帝和御史大夫来访的支持下,西汉王朝实行了桑弘羊提出的五项重要措施。
救灾是当务之急、桑弘羊的第一项措施是把灾区贫民七十二万五千人迁往陇西、北地、西河(治所在今内蒙古东胜)、上郡、会稽(治所在今江苏苏州)等郡落户垦荒。移民的衣食都由政府供给,还贷给几年的生产和生活费用,沿途有官员护送,”其费以亿(十万)计,不可胜数“。移民到边境垦荒是发展农业生产和巩固边防相结合的有力措施,又使灾民的生活得到安排,生产发展后还能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
第二项措施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就是发行白鹿皮币和白金币,减轻法定钱币重量,实行通货贬值。白鹿皮币用白鹿皮制成,一尺见方,周围画上彩色花纹,一张值钱四十万。规定王侯、宗室朝觐(进)皇帝或相互聘享,都必须用它来垫璧做礼品。这实际上是对王侯,宗室强迫征税,是在统治集团内部进行财产再分配,和劳动人民没有直接关系。严格地说,它不是通货。
第三项措施是实行盐铁官营。桑弘羊同孔仅、东郭咸阳详细讨论了盐铁官营的办法,然后由孔和东郭通过大农舍颜异上奏武帝建议”募民自备费用“,让他们向政府领制盐工具煮盐,产品由政府收购。铁器则由政府生产和销售。敢私自铸铁器和煮盐的。用足钳(刑具)钳他的左趾。没收他的生产工具和产品。武帝批准了这个建议,派孔仅和东郭咸阳乘车到全国各地推行这一政策。他们乘机在各地安插了一批工商奴隶主担任盐铁官。
第四项措施是实行算缗。缗是指缗钱,每千钱叫做一缗。算缗,就是按缗计算税额的征税办法,一算二十钱。算缗的具体政策是:从事商业的(包括囤积商品暂不出卖的在内)按营业额(囤积商品按商品价额),从事高利贷的按贷款额,每二缗纳税一算,从事手工业自产自销的按出售产品价格,每四缗纳税一算;车船要征通过税,车一辆一般人纳税一算,商人加倍,船身长五丈以上的纳税一算。凡是经营工商业、高利贷的,不管有没有市籍(商人户口),都要纳税。纳税数额根据自报,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偷税漏税的,一经查出就没收其财产,并发往边疆服役一年。检举揭发的人,奖给没收财产的一半。
第五项措施是针对工商奴隶主”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兼并和复辟活动。规定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不得占有土地。违反这一禁令,就没收他们的土地和农业奴隶。这一政策的实质,是新兴地主阶级用政治权力来限制工商奴隶主的货币权力,不许被他们掌握的货币对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起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是上层建筑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一个生动体现。这政策同理财并无直接关系,桑弘羊将它作为五大措施之一,说明他的着眼点不仅仅限于解决财政困难,而是立足于巩固整个封建制度。
由于实行了桑弘羊的理财措施,使元狩四年的巨额财政支出基本上有了着落,从物质上保证了这一年进行的抗匈大战役的胜利。
元鼎二年,武帝升任孔仅为大农令,命桑弘羊接替孔仅原来的位置任大司农中丞,负责国家财政收支。有了这个正式的财政官职,使桑弘羊能更直接的发挥作用。
桑弘羊出任新职后,首先发动一次更大规模的告缗运动。这时工商奴隶主和新兴地主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为了打退工商奴隶主的猖狂进攻,彻底粉碎他们的复辟阴谋,一场轰轰烈烈的对工商奴隶主违法活动的大检举大揭发运动,如火如荼地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起来。”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的工商奴隶主”大抵皆遇告“。武帝和桑弘羊派遣许多官吏到各地治缗钱,依法没收不法工商奴隶主的财产和奴隶,被没收的”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末全国共一千三百一十四县。武帝时大致差不多。依此推算,没收的土地有几千万亩。没收的土地和奴隶的数量都大得惊人。经过这次告缗,中等以上的工商奴隶主大多破了产。这是西汉王朝对工商奴隶主致命一击,也是反复辟斗争的重大胜利。工商奴隶主的经济实力基本上被摧毁,复辟奴隶制的主要社会基础受到了一次疾风暴雨式的大扫荡!
工商奴隶主被扫荡,他们退出的工商业阵地急需去占领,于是桑弘羊又在有些地区试行均输。同时他还规定凡纳谷给国家的可以补官,纳谷六百五的升为郎官。
由于有了盐铁官营和告缗的收入,武帝时期的财政困难终于得到了解除,”用少饶矣“。实现了这个条件,桑弘羊就着手整顿币制。
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经桑弘羊建议,武帝发布了禁止郡国铸钱的命令,将铸币权集中到上林苑的均输、辨铜、钟官三个机构(总称上林三官),非三官所铸钱不准流通,各郡国原铸钱一律销熔,铜上交给三官。三官钱重五铢,同元狩五年铸造的一样,但钱的质量更高。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五铢钱。这一次统一铸币,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将铸币权完全集中到中央,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货币制度的统一和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西汉王朝的巩固。
抗匈战争需要有大量的战马。元狩三年为了准备对匈大战。长安养的母马多至数万匹,牧马的士卒不够,要到附近的郡县去调。可见养马规模之盛。元狩四年以后对匈奴没有发生大的战争,战马不足也是原因之—。元鼎五年桑弘羊建议武帝采取群众性的繁殖马匹办法,为继续进行抗匈战争作准备。办法是由政府贷给边县牧民母马三年,归还时除取息十分之一外,产出的幼马归养马人所有。次年又命令王侯以下至年俸三百石以上的官吏,各出母马给亭,全国亭亭养马,大量繁殖马匹,国家对母马征税。这两种办法的实行,既保证了马匹的供应,又扩大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
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武帝贬卜式为太子太傅,罢掉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官职,提升四十三岁的桑弘羊为治粟都尉(也叫按粟都尉),兼领大农,总管财政经济工作。桑弘羊担任新职后。立即运用轻重理论,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整顿和发展盐铁官营,二、推广均输,三、实行平准。
一、整顿和发展盐铁官营。桑弘羊呈诸武帝批准,对盐铁官营进行整顿。他设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区主管各郡国的盐铁、均输,代表朝廷贯彻和执行有关经济政策。同时对原来的盐铁官作了一次审查。清洗混在其中进行破坏活动的工商奴隶主分子。在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盐铁官营事业。在二十八郡设盐官,四十郡设铁官。从此,盐铁官营以更大的规模,在全国范围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
二、推广均输。试行地区以赋税形式交给政府的物资,定为一向由工商奴隶主运往外地销售的那些土特产。上交后有多余的,也由政府收购。政府收进这些土特产后,不一定运京师,而是运到价钱高的地方出售,朝廷所需的物资则用钱到价钱低的地方购买。这种办法既限制了工商奴隶主的投机活动,又使国家获得商业利润。经过五年的试行,取得了经验,桑弘羊决定在全国推广。他在各地设立均输官,将他们置于大农部丞的领导之下,负责开展这一工作。
三、实行平准。平准就是政府在京师和各商业城市进行商品买卖,”贵即卖之,贱则买之“,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而万物不得腾踊“。为了保证这一政策的成功,在京师设”委府“(商品仓库),贮存大量商品,作为调节物价的后盾。平准和均输是密切联系的。均输调节地区之间的商品流通,平准则调节一个地区内的商品流通。均输从甲地收过多余物资运到乙地出卖,这种活动本身对两地都具有平准的作用。因此负责平准的官员可能就由均输官兼任,均输和平准相辅而行。
实行这三项政策,进一步打击了工商奴隶主的掠夺和兼并活动,使封建国家占领了主要工商业阵地,促进了在封建国家控制下的工商业的发展,巩固了封建制的经济基础。而又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源泉的充裕。因此以后武帝在各地巡视,”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亿)计“,都没有发生财政困难。
同时桑弘羊还发展了纳粟买官或赎罪的办法,准许纳粟免徭役或免告缗,依不同对象而定:吏纳粟可以补官,罪犯 纳粟以赎罪,一般人民纳粟可以免除终身徭役,商人纳粟可以免除告缗。纳的粟输送到太仓、甘泉仓(在今陕西洛河北)和边郡贮存。这一政策实行仅一年,太仓、甘泉仓就贮满了粮食,也有了余粮。纳粟政策有利有弊。它使国家在不增加田赋的情况下掌握更多的粮食以备战御荒,还有助于提高粮价,防止谷贱伤农,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它对缺粮的贫苦农民不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任人唯贤的法家路线,并使罪犯 和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有空子可钻。
桑弘羊采取的一系列财政经济政策,做到了”民不益(加)赋而天下(国家)用饶“。西汉的田赋一直比较轻,景帝元年(公元前一五六年)以前是根据常年产量十五税一,二年开始改为三十税一。武帝时清理田亩。统一亩制,以二百四十平方步为一亩(合今零点七五亩),重新核定赋额,仍三十税一。田赋轻首先对地主有利,自耕农也有好处、这是巩固和发展封建经济的政策。除田赋外,还有主要以广大劳动人民为征收对象的三项基本税收:算赋、口赋和更赋。武帝时只有口赋每人每年增加三钱,其它两项都没有增加。因此武帝时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虽在后期有局部激化的表现,但总的来说当时还没有全面激化。桑弘羊的出色成就,使武帝对他极为信任和重视,一直让他身居朝廷要职。
天汉元年(公元前一○○年),武帝正式任命五十三岁的桑弘羊为大司农(原来是兼职)。
天汉三年,”少府丞令请建酒榷,以赡边,给战士“,经桑弘羊报武帝批准施行。所谓酒榷,就是酒类专卖。酒是非生活必需品,要用粮食酿造。在粮食不十分富裕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军需民食,防止过多的粮食消耗于制酒是十分必要的。文帝后元年(公元前一六三年)曾有禁止酿酒的法令。而且还规定,三个人以上无故聚在一起喝酒,要罚黄金四两。桑弘羊实行酒类专卖,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节约粮食保证军粮供应,垄断卖酒利润以增加财政收入尚在其次。
征和四年(公元前八九年),桑弘羊会同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商丘成向武帝建议屯垦轮台以东一带,经营西域以削弱匈奴。年迈的武帝这时想休养民力,没有采纳。后来昭帝刘弗陵还是实行了这一主张,到宣帝刘询时收到很大效果。
后元二年(公元前八七年),武帝因病去世。临死前,作了托孤的安排。他任命六十六岁的桑弘羊为御史大夫,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地位在丞相和御史大夫之间),侍中驸马都尉金日为车骑将军,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把他们和丞相田千秋一起叫到病榻前拜受遗诏,要他们共同辅佐年才八岁的昭帝。
霍光在武帝身边二十多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武帝一死,他就大权独揽,代表保守势力和工商奴隶主残余势力向以武帝和桑弘羊为代表的法家路线进行反攻倒算。他和杜周的三个儿子杜延寿、杜延考、杜延年以及杨敞等结成死党,打击革新势力。杜延年是他的主要谋士。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八六年)在霍光的一手操纵下,派人到各地去推举所谓贤良,问”民间“有什么痛苦。始元五年,霍光下令停止亭养马,公然表示不准备还击匈奴的侵扰了。同年又命令三辅(京畿的三个政区)、太常(掌宗庙礼仪)举贤良各二人,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共举出贤良、文学六十多人。贤良领头的是茂陵人姓唐的,文学领头的是鲁人姓万的。茂陵是武帝所迁地方豪强和大工商奴隶主的聚居之地,鲁是儒家的老窝,由这两地推举出来的人领头,贤良、文学是一批什么货色也就可想而知。
布置就绪,霍光就向桑弘羊发起突然袭击。始元六年初,霍光委派亲信杨敞任大司农,夺了桑弘羊的财政经济大权。一二月,又用马车把各地的贤良、文学接到长安;举行围攻桑弘羊的盐铁会议。
盐铁会议由丞相田千秋主持。田千秋是个唯唯喏喏的庸人,只会讲几句模棱两可无关紧要的话。霍光躲在幕后指挥贤良、文学赤膊上阵。面对一帮破门而出的反动儒生,七十二岁高龄的桑弘羊毫无惧色,从容应战,把他们的种种谬论批驳得体无完肤。站在桑弘羊后边的还有他和丞相的下属,也对儒生的胡言乱语进行了驳斥。
霍光知道在理论上是驳不倒桑弘羊的,只能借助于搞阴谋。次年(元凤元年,公元前八○年)九月,他指使杜延年、杨敞诬陷桑弘羊勾结燕王刘旦(武帝子,昭帝兄)谋反,对桑弘羊下毒手。于是桑弘羊及其一家都惨遭冤杀。另一个同受遗诏的上宫桀也同案被杀。
桑弘羊辅佐汉武帝执行法家的路线和各项政策,对维护国家统一,巩固新生的封建制度,抗击匈奴侵扰,消除奴隶主贵族复辟和分裂的危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原载:人民日报 《大地》杂志 2007-05-01 第九期 )
桑弘羊的主要成就:
经济思想:
工商富国
桑弘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不依靠农业富国的思想家,在盐铁会议上,他明确指出”富国非一道“,”富国何必用本农“,”无末业则本业何出“。在桑弘羊看来,农业并非财富的唯一源泉,工商业尤其商业同样是财富的源泉,甚至提出工商业的发展还制约着农业发展,指出”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
正因为强调工商富国,所以站在国家的立场,桑弘羊极力主张采取积极的财政调控政策,由国家积极介入工商业以增加经济性收入。他所定制的各项经济措施,都是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他对盐、铁、酒实行专卖,利用垄断价格,收取高额利润;推行均输平准,调节商品流通,平抑市场价格。这些措施有力地打击了富商大贾的势力,减轻了人民负担,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无论古代还是当今,桑弘羊的财政调控思想都有着难以否定的积极作用。虽然商业不能直接创作财富,但它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手段,却可以带动和刺激其他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间接有助于“创造财富,而且商业利润的垄断,对国家来说即等于”创造“了财富。
商品流通
桑弘羊还从自然资源的地域分工来说明商品流通的作用,他认为商品流通可以”均有无而通万物“,可以解决各地的资源过剩和短缺。相反,如果商品缺乏流通,那么许多物资无法交易,必然给人民生活带来不便。
除此之外,桑弘羊还大力推行平准制度。他在京师设立平准机构,稳定京师物价。这个机构掌握了巨大的商品储备及运输队伍。当某种物价上涨时即贱价抛售;反之,某种物价甚贱时则加以购买。他已经开始运用市场价值规律稳定物价了。
对外贸易
桑弘羊对对外贸易的作用有着非常充分的认识,他的”本重币虚“的思想比西欧十五世纪重商主义”以货币为本“的思想领先许多。虽然货币的多少可以作为财富的象征,但他不把货币的取得作为对外贸易的目的,而是以货币为”末“、为”虚“,以供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物品为”本“、为”实“。
桑弘羊主张对外贸易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对外贸易来控制外国,即尽可能向国外输出多余商品,以造成国外对国内商品的以来,从来导致其政治上的被动;二是通过对外贸易来达到”外国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既要削弱敌国,又要丰富国内的商品供应。桑弘羊认为,只要严格控制出口,并大量输出国内丰富的黄金和丝绸,就能从急需黄金和丝绸的敌国换取国内需要的商品,不但可以削弱敌国,还可以保证国内市场的供应,同时,禁止铁兵器的贸易,还可以使西域各国的军队难以与汉军抗衡。
政治贡献:
自十三岁入宫,到燕王之变被杀,桑弘羊共从政六十余年,其中五十多年都在武帝时期。可以说,桑弘羊的主要作为都与汉武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桑弘羊总管国家财政期间,为了彻底解决财政困难问题,桑弘羊制定或修订、实施了诸如机构改革、盐铁官营、均输平准、酒榷等一系列新的财经政策。这些措施大幅度增加了政府的经济收入,为武帝继续推行文治武功事业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有效保障了抗击匈奴战争的进行,从经济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统一,遏止了富商大贾和豪强兼并势力的发展。
关于桑弘羊的历史评价:
总评
在中国历史上,桑弘羊是一个有着重要地位和影响的历史人物。作为著名的理财家,在长达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他秉持工商富国思想,极力主张和践行工商官营,主持或参与制定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和制度,为汉武帝的文治武功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为出色的政治家,他对政府管理和军事外交亦作出过较大贡献。
根据《汉书·食货志》,盐铁官营等政策在西汉后期基本沿袭未变,只是在汉元帝时一度废除。桑弘羊尽管被杀,他的财政措施依然被继续推行。到了成哀时期,随着官营垄断政策的控制逐渐松弛,对桑弘羊及其理财措施的评价越来越趋于完全否定。
桑弘羊之所以受到许多谴责,除了”榷利“政策的影响,还在于他的理财措施极大损害了贵族官僚和商贾的利益。他的许多政策不仅在西汉中期垄断了工商业经营,堵塞了许多人的财路,由于他为后世树立了”言利“的榜样,其理财措施也被历代王朝纷纷效仿,因而招致后人责难也就不足为怪了。
历代评价
张汤:桑(弘羊)、霍(光)为我戒,岂不厚哉!
司马迁: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班固:上方欲用文武……群士慕向,异人并出。文章则司马迁、相如……运筹则桑弘羊。
蔡邕:昔伯翳综声于鸟语……东方(朔)要幸于谈优,上官(桀)效力于执盖,(桑)弘羊据相于运筹。
曹操:察观先贤之论,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
曹丕: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
贾思勰:益国利民,不朽之术。
白居易:盐商妇,有幸嫁盐商;终朝美饭食,终岁好衣裳。好衣美食有来处,亦须惭愧桑弘羊。
杜佑:汉代桑弘羊、耿寿昌之辈,皆起自贾竖,虽本于求利,犹事有成绩。
刘晏:贾谊复召宣室,弘羊重兴功利,敢不悉力以答所知。
王先谦:因(田)千秋不言,宏羊力持,盐铁卒不能罢,但罢榷酤而已。班(固)于赞中,痛责千秋,而附宏羊诛灭事于此传末,所以深致其不然也。
王安石:摧抑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后世唯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司马光:(均输法)此乃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耳。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桑弘羊能致国用之饶,不取于民将焉取之?
苏轼:①”自汉以来,学者羞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②”昔汉武帝以财力匮竭,用贾人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 “
李贽:桑弘羊者,不可少也。
范祖禹:兴利之臣,鲜不祸败。自桑弘羊以来,未有令终者也。
宗稷辰:剥汉自弘羊始。
孙中山:行均输、平准之法,尽笼天下之货,卖贵买贱,以均民用,而利国家,率收国饶民足之效。